北京市標準,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設置標準 DBJ01-611-2002FDF版,按原件版式排版,基本一模一樣。
請問誰有廣東省標準DBJ/T15-42-2005 《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設計、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現(xiàn)手頭上有個工程給人提意見,地下室的疏散燈間距不應超過10米好像還有些地方是不超過5米之類的哪位大蝦傳份上來研究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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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樓層消防疏散示意圖如下: 圖一
這個是山東版
此規(guī)范2005-05-13發(fā)布,2005-06-15施行,新標準允許了新產(chǎn)品--蓄光型疏散標志,但是對疏散標志的設置要求遠遠高于國標規(guī)范,比如地面設置的疏散標志,蓄光型間距不大于3m,內(nèi)部發(fā)光(傳統(tǒng)型)不大于5m。
北京地方標準 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設置標準
GB 51309 -2018《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tǒng)技術標準》3.2.11 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應增設多信息復合標志燈具。 條文說明:為了有效保障人員密集場所人員的安全疏散,應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增設多信息復合標志燈,以使位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人員能夠快速識別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方位,同時了解自己所處的樓層。
收到一個小辦公樓的審圖意見,說走道和樓梯應按《火規(guī)》10.2.8要求設置標志。找了找手頭的規(guī)范,《高規(guī)》9.2.3明確表示:除二類居住建筑外,高層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其他的規(guī)范都說的很模糊,大都說的應設疏散照明,本人對此疏散照明的理解并非是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痘鹨?guī)》10.2.8對燈光疏散指示標志(不是疏散照明)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醫(yī)院的病房樓、影劇院、體育館、多功能禮堂。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門,均宜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規(guī)范中只規(guī)定了這些重要建筑的部位,并且用的是“宜”。對于除此之外的公建是否能找出一定要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依據(jù)呢?懇請大家對各此發(fā)表自己的看法。
第一章 消防標志的組成和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