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包括直接影響區(qū)的補償嗎?我們這里有的區(qū)縣要把它劃入其中,有的則把它排除在外,不知道有沒有什么文件說明.
本人進行一小區(qū)改造工程水保方案,小區(qū)總面積為70畝,原小區(qū)用地30畝,新增用地(水田與水塘等)40畝,小區(qū)為統一規(guī)劃,將原小區(qū)的住宅及道路等全部拆除后與新增用地小區(qū)為統一規(guī)劃,請問: 1、水土保持防治責任范圍(本項目無直接影響區(qū)與料場)保留用地區(qū)年年原始為(70畝?40畝?應當為70畝) 2、擾動地表面積為(70畝?40畝?應當為70畝) 3、水土保持設施補償面積為(70畝?40畝?)另外,本人有一疑問: 做水保方案設計時,要求土壤侵蝕模數<=500t/(km2.年),而有的項目(如開發(fā)小區(qū)工程等)原土土壤侵蝕模數均大于500t/(km2.年,可以說通過治理后水土流失得到了改善,雖然對原有土地的水保設施有影響,但在施工期采取了措施,根本不會出現流失量的增加,可以說等同于沒有破壞水保設施,為什么還要交水保設施補償費??? 房屋、硬化道路算不算水保設施? 本人對防治費好了解,但水保設施補償面積不好了解,一個建設項目是不是做了綠化面積不要交水保設施補償費,而永久建筑物要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收繳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
我是福建的,根據福建省實施《水土保持法》辦法及物委、財政規(guī)定“因開礦或采石造成水土流失的。。。。。,才能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保敲磋F路、公路、房地產等等都沒有法律依據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了嗎?希望壇友發(fā)表意見。
淺析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收繳標準 [編者按]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fā)展,開發(fā)建設項目也在大幅度增加,盡管每一個開發(fā)建設項目都編制實施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在實際的生產建設過程中,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多或少都對原有的水土保持設施有所損壞,并所造成水土保持功能喪失或者降低,因此必須給予一定的補償,才能持續(xù)有效的發(fā)揮水土保持的防護功能。本文作者通過多年的實踐和大量調查研究,提出了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收費標準地初步設想,以供大家在實際工作中掌握使用,區(qū)別對待。 本站訊(作者 張本強 張鐵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的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設施。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損壞水土保持設施的,應當給予補償。可以理解為是指損毀水土保持設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的喪失或者降低所必須給予的補償,但是《水土保持法》及其《實施條例》中沒有出現“水土保持功能”的術語,在水土保持法律文件中,水利部《關于水土保持設施解釋問題的批復》第一次采用了“水土保持功能”的術語,表明了 “水土保持功能”正式從一個學理概念轉變和提升為一
1、咨詢問題:我們總公司購買一塊土地,由于面積較大,現在 拆成 A、B、C、D、E 五個地塊,并成立 5 個獨立的子公司分別進行開發(fā)并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xù),五個地塊間施工進度階梯錯開,同步開發(fā),利用時間差相互借 用相鄰地塊作為臨時堆土場,現在五個地塊同時來辦 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請問對于申辦手續(xù)的地塊借用隔壁地塊作為臨時堆土場算臨時占地么?水土保持補償費是否要計算該臨時堆土場占地
關于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2014]886號
記得參加工作的時候,做設計都沒聽說什么水土保持,開始還在懷疑是不是幾千瓦的小工程不用做水土保持!后來才發(fā)現,水土保持是做水文的同事單獨做的,咨詢下,知道內幕是:做不做無所謂,做也是隨便搞的,把上一個設計的水土保持直接拿到下一個去,不用修改,居然也可以審核過關.....汗......由此可以看出,水土保持在很多的地方不受重視,在你們當地情況怎樣呢?大家討論下!
水土保持相關的一些法律不完善的地方還望大家能夠補充完善。1、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管理條例
我們這里的水土保持做得怎么樣?幾張改田照片
南宋嘉定年間(1208~1224年)魏峴所著《四明它山水利備覽·自序》較系統地闡述森林的水土保持作用及其改善河川水文條件等。明代劉天和提出“沿河六柳”(即臥柳、編柳、浸柳、深柳、低柳、高柳),巧妙地利用林木,特別是活柳調節(jié)洪峰頂溜歸槽的特殊功能以治河保堤,至今仍不失為有效措施。山區(qū)人民群眾所以歷來對村莊和住宅前后的“照山”和“靠山”備加愛護,主要是由于他們認識到這是森林保持水土在生活上的重大作用。至于在生產上廣泛采用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方法,以護坡、保土、護田、護路、保護水利設施(渠道、水塘、水庫、水工建筑物等),防護河川,防止滑坡、山崩、泥石流等,在中國的一些水土流失地區(qū),都有著長期的歷史傳統。水土保持作為現代科學的分支于20世紀20年代在中國出現時,水土保持學科的先驅者即在山東嶗山、山西五臺山等地研究森林的水土保持效用。1934年陜西省林務局在渭河沿岸沖積灘地,采用柳樹、白楊、白榆、臭椿等進行造林,并創(chuàng)設了天水縣林場、寶雞縣林場等若干處。此后,在溝道治理中應用各種活柳谷